近日,四川绵阳两名司机因疲劳驾驶被绵阳公安交警直属一大队查获。 其中刘某某14时36分装好货后出发回绵阳,15时52分至16时整,在旺苍县白水镇停车18分钟休息,16时01分继续驾车直到20时07分回到绵阳市建钢物流公司;张某某于6月20日凌晨4时14分出发,直至9时07分到达广元广成煤场,中途没有休息。 经过调查,两名司机就职绵阳市建刚物流有限公司,该企业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导致2名企业所属驾驶人因实施疲劳驾驶交通违法行为被公安交警依法处罚。7月2日,交警部门对两名司机分别作出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与之同时,绵阳市涪城区应急管理局对所属企业绵阳市建刚物流有限公司作出罚款5万元的处罚。据介绍,企业因管理不规范导致司机疲劳驾驶而被罚款5万元,在四川尚属首例。(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道路运输驾驶人连续超负荷驾驶、疲劳驾驶现象一直受到广泛关注,为了减少疲劳驾驶的现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订实施的《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对客运车辆驾驶人驾驶时间做出了更进一步的要求,在限制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的同时,还要求驾驶人在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8小时。 据了解现在大多数司机都会按时休息,但是还有些司机朋友有疑问“我已经按时休息了”但还是产生了疲劳驾驶记录,这是为什么呢?该怎么正确停车休息呢?
按时休息还是产生疲劳驾驶有以下两种情况:
错误方式
正确方式
错误方式
正确方式